针对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投标疑问,招标人逐条进行以下回复:
1、招标合同通用条款第6.2.4显示“甲供材料和统购统供材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存料地,以上材料的卸车、场内倒运、保管、检验配合(取样送检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本项目招标采用甲供材,材料的取样送检费用是否应有招标单位承担
回复:本招标项目甲供材为钢筋、混凝土,甲供材料的试验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材料的取样送检。
2、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2.1及招标清单中塑性防渗墙工作内容中显示“临时道路的维护(乙方自带钢板)”,因本围堰工程施工作业线较长,甲供商混进场到作业点的临时道路是否应由招标单位负责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乙方需考虑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材料、设备及甲供混凝土到达施工作业点。
3、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3.5条显示“安全生产费占最终不含安全生产费结算金额的 1.5 %”,能否明确本招标工程具体需要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包含哪些内容,避免后期申请此费用时因责任划分不明而产生争议
回复:安全生产措施费范围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十九条要求,分包队伍进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费用提**行策划,施工过程中收**全生产费用投入的相关佐证资料,****管理部审核。
4、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9.2条价款支付显示“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电汇或以“****工程局有限公司”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采用金融工具支付的,资金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能否明确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工具支付的比例及票据期限,以便测算资金成本
回复:商业承兑汇票期限至少为6个月,供应链金融工具期限至少为1年,金融工具支付的比例和具体票据期限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整体资**排进行调整。
5、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9.2.13.(1)显示“完成围堰临时段防渗体系并经验收合格,计量至已完工程的30%;围堰及临时防渗工程总体验收合格,计量至已完工程的60%;围堰及临时防渗工程总体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1年,计量至已完工程的100%。能否明确3个计量节点的预计时间
回复:(1)围堰临时段防渗体系完成时间预计为开工后3个月;(2)围堰及临时防渗工程总体预计完成时间为开工后6个月。
6、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9.2.13.(2)显示“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的款额少于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00万元时,则该付款周期甲方可不核证支付(除代付农民工工资外),直至应支付的款项达到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00万元为止。”,根据了解,本项目工程款支付节点周期较长,企业资金成本压力较大,能否降低或取消此最低限额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7、招标合同附件二:甲供主材一览表显示各主材允许损耗率严重偏低,根据实地踏勘了解,现场原状土基本为沙土,以及根据招标图纸了解接近50%的防渗墙工作面需进行回填后才能施工,沙土及回填土造成导墙开挖极易塌方,产生混凝土超方,建议将导墙混凝土损耗率调整到20%以上;另根据地勘报告显示,地层表层为回填细砂及块石,下方基本处于圆砾层,圆砾含量高值达到75.3%;卵石含量高值达到43.2%,根据施工经验判断,混凝土损耗系数预计达到30%左右,建议将防渗墙混凝土损耗率调整到30%以上。钢筋损耗率建议调整为2%。
回复:本根据图纸要求和地勘报告,全年临时围堰基本上为③细砂厚 1.70~14.90m,④-1圆砾厚14.00~25.20m,④-2圆砾厚14.00~25.20m;地质较复杂,确实会存在导墙开挖后不成形、成槽过程中导墙掉落、混凝土超方等情况,投标单位应结合地质情况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导墙混凝土施工符合甲供材料中的损耗率要求,超过部分由投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根据地勘报告显示④-1圆砾层中砾石含量20.9~75.3%,均值42.6%,骨架颗粒间隙充填细砂,该层在场地广泛分布,埋深2.10~13.00m,厚14.00~25.20m,极易发生塌孔和扩孔,作为专业分包单位,应综合考虑该地层性质导致的扩孔,按甲供材料表中损耗系数执行,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钢筋损耗按甲供材料表中执行。
8、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25日,本项目施工用地是否已完成征地施工过程是否会因征地影响而产生窝工
回复:根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施工,相关征地问题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1 | 崔家营全年围堰临时段塑性防渗墙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pdf | 170.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