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44、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陆家寨(****)钛铁选矿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州**县勐桥乡陆家寨尾矿库南侧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爱****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占地面积为2.05h㎡,生产厂房建设面积4117.14h㎡,本项目主要建设调浆平台、粗选车间(调浆+螺旋+强磁+重选+螺旋扫尾)、精选车间(重选+磁选)、矿浆输送管道、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的钛、铁尾矿处理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 项目本次施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伴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等,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施工废气的防治: ①对产尘点采用遮盖、喷雾降尘等工程措施及管理措施予以控制。 ②施工场地要定期进行清扫及洒水降尘。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的工具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内修建1个容积2.5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非雨天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可以完全回用于场内洒水、道路浇洒用水、车辆冲洗和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环保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提出如下措施: ①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14:00及夜间不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 ③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④禁止施工人员抛掷物品,搬运时尽量轻拿轻放。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①土石方:项目建设不涉及地下室建设,土石方主要来自基础开挖等,项目开挖土石方较少,施工期土石方基本能实现土石方平衡,即施工期间的填方量等于挖方量,项目建成后不产生弃渣,项目不设取土场、弃渣场。 ②建筑垃圾: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施工队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位置。 ③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公司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精矿堆场废气和道路运输扬尘。精矿堆场三面围挡,上方采用彩钢瓦顶棚遮盖,并采用雾炮机对堆场周边粉尘进行洒水降尘;项目设置洒水车一辆,非雨天每天两次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达到标准值的1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厂房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0.5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中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2)选矿废水、厂房地面冲洗废水:在厂区设置一个1200m3的沉淀池,厂房地面冲洗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选矿废水部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的随尾矿进入陆家寨尾矿库,陆家寨尾矿库已建设有回****铁矿选厂,****铁矿选厂回水高位水池中间接入管网连接至本项目区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进入车辆冲洗槽内沉淀,废水自然损耗,通过厂区沉淀池**每天补充,不外排。 (4)初期雨水通过设置1个容积不低于36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泵至生产高位水池,最终作为生产补充水,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及敏感点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废矿物油、沉淀污泥和生活垃圾 尾矿通过管道排至陆家寨尾矿库堆存;选矿废水沉淀池污泥、车辆冲洗槽污泥一个月清理一次,清理后回到选矿工艺,进行选矿;化粪池污泥、****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就近就农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勐桥乡垃圾中转站,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 (1)源头控制措施: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后高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 沉淀池、车辆冲洗槽、选矿车间、调浆平台、精矿堆棚、高位水池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 运输道路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 (3)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在项目按照环评提出的防渗要求对相关环节进行防渗的前提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5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首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2025年9月29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民族时报进行两次登报(10月10日和10月14****村委会(9月29日—10月17日)粘贴公告同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个人或团体的相关意见。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