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医院**1台 DSA应用项目 | **县 | **** | ******公司 | ****中心楼1层改造为1间DSA机房及辅助用房,并在该机房内配备1台DSA,用于开展放射诊断及介入治疗。 |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医用DSA项目机房应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并连同当年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报我局。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办其他相关环保手续,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 |
| 2 | ****医院改建加速器机房并更新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 | **市 | ****医院 | ******公司 | 新购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加速器机房主体结构不变,拟对迷**墙内侧自机房北墙内侧起向南3m的部分增加7cm厚铅板,并更新部分防护和安全设施。 |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医用加速器项目机房应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并连同当年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报我局。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办其他相关环保手续,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 |
| 3 | ****安宜~齐心、泾河110千伏线路工程 | **县 | 国****公司****公司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1)安宜~泾河110kV线路工程:**110kV线路路径总长约11.52km; (2)安宜~齐心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3.61km。 |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线路建成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 / |
| 4 | ****吕桥110****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区 | 国****公司****公司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在#1主变预留位置扩建1台50MVA主变,新增2×4Mvar并联电容器,新增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1组。本期**一座有效容积40m3的事故油池 |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线路建成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8035
传 真:0514-****2128
地 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