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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2MA2W2EQW6R | 建设单位法人:陈雄武 |
| 陈雄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安****开发区**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 |
| 年产500万套家电组件和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组件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安****开发区**路与**路交叉口东南侧 |
| 经度:118.407403 纬度: 32.35521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3 |
| 滁环办复〔2025〕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2MA2W2EQW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公司 |
| ****1100MA2NK0D3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4MADYGGLN4P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6-04-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gs.****.com |
| 不涉及该项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该项 |
| 不涉及该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该项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该项 |
| 不涉及该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该项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该项 |
| 不涉及该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喷漆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洗枪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再与烘干废气一并通过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磨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 注塑废气风管冷却+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 丝印废气风管冷却+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 危废库废气、污水站废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5#)排放; 环评设计:**1座隔油池、1座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0m3/d;**1****处理站,处理水帘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芬顿+混凝+斜管沉淀”,处理规模20m3/d;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河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 ① 喷漆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洗枪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再与烘干废气一并通过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分别由15米高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 ② 注塑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 ③ 破碎、磨光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④ 危废间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⑤ 目前食堂仅提供就餐区域,暂无油烟产生。 实际调整为循环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设备内部回用不外排,仅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河 |
| 实际目前废气来自喷漆车间、注塑区、破碎区以及危废间;因现阶段实际未设置丝印工序,该部分废气污染源不存在,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取消,污水站采用全封闭设置,循环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产生废气废水。故,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改进,设置6处排气筒:喷漆车间设置1处废气处理设施DA001~003喷漆、调漆、洗枪(均为活性炭+RCO催化燃烧)、注塑废气设置1处废气处理设置DA004注塑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破碎设置1处废气处理设施DA005破碎、磨光废气(布袋除尘器)、危废间设置1处废气处理设施DA006危废间废气(二级活性炭)。 项目虽调整了废气处理及排放方式,将原环评的 5 处排气筒优化为 6 处,但新增的排气筒是基于取消丝印工序、污水站全封闭无废气产生等实际工况,对原有喷漆、调漆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合理拆分,并非条款所指的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所有废气均实现有组织收集处理,本次调整仅为结合实际工况的工艺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变动原因主要为进一步提升水**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降低对市政污水处理系统的负荷,同时结**帘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的水质特性,其经预处理后可满足工艺回用要求,符合节水减排及绿色生产的相关政策导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般固废仓库位于2#厂房3F,建筑面积约50m2 危废仓库位于2#厂房3F,建筑面积约100m2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一般固废仓库固废库由2#厂房3F变为厂区西南角 实际危废库由2#厂房3F变为厂区西南角 |
| 根据实际厂区布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1014 | 0.123 | 0 | 0 | 0.101 | 0.101 | |
| 0 | 0.0015 | 0.03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5449.6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5046 | 0.643 | 0 | -0.643 | -0.643 | / |
| 0 | 0 | 0 | 0.7466 | 3.162 | -0.747 | -3.909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限值 | 实际调整为循环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设备内部回用不外排,仅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尾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排入**河 | 经监测,废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实际建设使用6个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 | 项目喷漆、调漆、洗枪、烘干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注塑废气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 破碎、磨光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危废间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项目实际建设使用6个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 ① 喷漆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洗枪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再与烘干废气一并通过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分别由15米高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 ② 注塑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 ③ 破碎、磨光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④ 危废间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⑤ 食堂油烟净化器已设置,但目前食堂仅提供就餐区域,暂无油烟产生。 根据实际情况将原环评的 5 处排气筒优化为 6 处,但新增的排气筒是基于取消丝印工序、污水站全封闭无废气产生等实际工况,对原有喷漆、调漆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合理拆分,并非条款所指的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所有废气均实现有组织收集处理,本次调整仅为结合实际工况的工艺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技术均属于可行性技术,可以保障废气处理达标可靠性。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产污点废气收集、提高废气收集率,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可以做到厂界达标。经监测,厂区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噪声破碎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及各类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8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破碎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及各类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85dB(A)。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措施降噪,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经监测达标 |
| 1 | 一般固废仓库位于2#厂房3F,建筑面积约50m2 危废仓库位于2#厂房3F,建筑面积约100m2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置危废间位于厂区西南角,建筑面积约100m2(长20m×宽5m),一般固废间所位于厂区西南角,建筑面积约50m2(长25m×宽2m)。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除尘渣、废无尘布、废砂纸、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均集中收集外售处理。 (2)危险废物:废原料桶、漆渣、废清洗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再委托****处理。危废暂存间已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3)全厂职工50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7.5t。由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设置35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车间、库房、危废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等区域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 事故应急水池:项目应**一座350m3事故应急池,但厂区已全面建成,总平面布局、建筑物及地下管网均已定型,无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场地;若** 350m3事故应急池,需大规模拆除改造现有设施,易破坏已投运系统且造成长期停产,经济成本与施工难度过高。 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2月28日****开发区****分局上报,完成备案申报工作,备案编号341172-2026-006-L |
| 不涉及该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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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该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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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该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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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该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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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该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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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该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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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