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剑麻集团山圩剑麻制品有限公司28吨工业过氧化氢询价采购项目(三次)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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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8吨工业过氧化氢询价采购项目(三次) 系统项目编号 ****
标段(包) ****28吨工业过氧化氢询价采购项目(三次) 企业内部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货物
采购方式 网上询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签署时间:2026年7月25日前;签署地点:****市**县山圩 2.履约保证金(元): 80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3.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申请退款
验收约定 1.交货时间:分肆批次发货,每批次7吨(±0.2吨),2026年12月31日前由甲方按需通知乙方供货,乙方在接到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交货。 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仓库 3.项目所在地:**壮族自治区**市**县 4.规格确认:按合同要求供货 5.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验收
结算约定 1.付款方式:货到付款,收到合格产品及发票后45天内付款。 2.发票要求:按税务规范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件附件下载 ****28吨工业过氧化氢询价采购项目(三次)网上询价公告.pdf加急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遵守 1. 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要求。
2.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销。
3. 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特别提示 1. 供应商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负偏离。
2. 保证金通过在**阳光采****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
3. 本项目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资金缴纳方式 银行缴纳
发票开具及保证金退还 阳光采购平台足额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中标方足额支付系统服务费后方予退还其交付的采购保证金。
发布媒体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其他须公示的网站,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山圩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 138****4256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址:**市**区枫林路18****中心
联系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0771-****051/07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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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双氧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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