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公司部分在管项目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人员配备”(P62)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注册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我单位拟派的本项目的负责人持有本项目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注册关系在我单位,但其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公司),无法且无需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鉴于该人员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我单位,其专业能力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请问:在评分时,我单位能否以该人员的退休证、返聘合同(及工资流水等)替代近3个月社保证明,以获得相应得分标书代写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已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该要求是评分标准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一体适用。本项目对服务团队稳定性要求较高。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涉及多个在管回**置小区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服务范围广、责任重大,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在岗稳定性、现场响应及时性均有较**求。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是体现劳动关系稳定性最直接、最客观的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无法通过社保缴纳关系体现与投标单位的稳定劳动关系,不符合招标人对项目核心人员长期稳定在岗的基本要求。故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天井湖路1号
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0551-****7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
电 话:0551-****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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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