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采让告字〔2026〕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厅关于印发**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对**省**县大山寺**冶金用**岩矿采矿权实施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城新区**路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路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大山寺**冶金用**岩矿采矿权
**编号:****
开采矿种:冶金用**岩
地理位置:**县垛庄镇大山寺村
面积:0.497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 1 | ****838.20 | ****1700.42 | 16 | ****079.63 | ****3117.61 |
| 2 | ****860.69 | ****1826.28 | 17 | ****929.55 | ****3117.69 |
| 3 | ****690.73 | ****1993.05 | 18 | ****810.02 | ****3059.73 |
| 4 | ****341.19 | ****2111.78 | 19 | ****813.34 | ****2988.48 |
| 5 | ****294.61 | ****2345.04 | 20 | ****842.20 | ****2750.06 |
| 6 | ****311.42 | ****2353.61 | 21 | ****897.48 | ****2702.34 |
| 7 | ****453.52 | ****2396.64 | 22 | ****992.64 | ****2569.17 |
| 8 | ****435.87 | ****2483.87 | 23 | ****054.54 | ****2433.73 |
| 9 | ****362.95 | ****2594.41 | 24 | ****127.68 | ****2259.11 |
| 10 | ****241.02 | ****2819.82 | 25 | ****253.81 | ****1986.58 |
| 11 | ****163.63 | ****2831.47 | 26 | ****197.43 | ****1795.57 |
| 12 | ****126.76 | ****2860.59 | 27 | ****216.75 | ****1745.32 |
| 13 | ****126.76 | ****2888.17 | 28 | ****493.08 | ****1786.97 |
| 14 | ****211.45 | ****2929.31 | 29 | ****715.29 | ****1750.37 |
| 15 | ****203.24 | ****3028.06 | 30 | ****802.87 | ****1700.40 |
| 面积:0.4977km2,开采标高+225m~+145m。 | |||||
**储量:4412.9万吨
设计采出**量:3919.78万吨
拟出让年限:19.6年(不含基建期)
开采标高:+225m~+145m
**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相关义务。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1-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多目标管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矿产**开采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自觉接受自然**、水利、应急管理、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
起始价:20110万元
增价幅度:20万元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8日
网上地址:http://61.****.69/linyi/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61.****.69/linyi/,在网站首页“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到****或****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026年8月4日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参照CA证书办理流程办理)(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上传“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按照不低于出让底价且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间无继续竞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仍有竞买人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如无人报价则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矿产**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该****政府已开展了**出让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出让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土地流转费用,进出道路、水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须由竞得人支付。涉及的周边群众关系等矿地关系须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单位、权利人协商解决。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按程序自行办理自然**、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的许可审批手续,费用自理,未取得用地用林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因矿山建设和生产经营等活动造成群众矛盾及因此导致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后,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开采区块面积缩减、采矿许可证废止或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出让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或竞得人违约,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执行公共**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交易中心网站、****门户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自然**部网站、****交易中心网站、****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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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