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电池材料产业园一期设计
二、澄清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07-16 09:30:00”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07-27 09:30:00”标书代写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12页“11.3.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中的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括投标人须知3.1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按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3.1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工具。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一、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投标函需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3.授权委托书: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4.投标信用承诺函: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5.费用清单: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采用word格式统一上传至投标工具,其中相关证书、资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如: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企业获奖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先扫描下来放入Word中。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7.勘察、设计方案: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8.项目管理机构: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10.其他材料:上传至投标工具,并经CA电子签章;
三、因发放变更、澄清、补遗等通知会造成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三环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99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漯湾古镇10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宋女士 冉女士
电 话:185****1689 188****7957 0395-****536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 话:039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