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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通**安市大公镇70MW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一期35.2MW水面光伏及升压站建设)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规定和要求,2026年7月3日,****在**市**市召开了通**安市大公镇70MW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一期35.2MW水面光伏及升压站建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主持单位为建设单位****。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验收组,经审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