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喷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喷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635-****14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街49号
邮编:25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喷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 ****开发区香江路与晨光路交叉口南150米路东 | **** | 绿色方园(**)****公司 | 在现有车间及新租赁的闲置车间内进行建设,购置兰氏自动喷枪、静电喷漆生产线、喷涂环保设备等设备,本次升级改造保持生产线前半部分预处理工序不变,仅针对生产线后半部分的表面处理工序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喷漆工序,升级改造完成后产能保持不变,生产规模为年产结构性金属制品20万平方米(其中喷粉、喷油性漆、喷水性漆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分别为10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项****信息化局立项,备案号:2602-371524-07-02- 719792。 |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技改废水主要为水帘排水,水帘漆雾净化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每季度更换一次),水帘排****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公司。 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调漆、喷漆、烘干、洗枪等工序产生的废气。 有组织废气:喷塑、调漆、喷漆、烘干、洗枪等工序产生废气由收集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气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喷塑、调漆、喷漆、烘干、洗枪等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建设单位应采取密闭车间、严格运行治污设施等防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喷漆生产线、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优化布局、控制设备噪声,安装减震底座、消声器,加强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废水性漆桶、废催化剂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漆渣、废油性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