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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功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积极发挥社会效益。经研究,我****停车场场地对外公开招租,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场地位置:场地位于**市**区壮志路2号****运动场,烈士墓地铁站4号口旁。
2.场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
3.租赁用途:****停车场及其他生活配套服务业态。
4.租赁期限: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5.租金底价:人民币1,300,000元/年。
6.竞租保证金:200,000元。
重要提示:①本项目按现状出租,招租方前期投入的相关资产由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对依附于场地的现有资产负有完好保存的责任,到期后返还,若有损坏按原价赔偿。②本项目由承租方投入建设并运营,相关审批手续及引电申请、电力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③合同到期或承租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将场地恢复为招租方交付时的原样,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改造费用。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竞租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竞租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竞租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竞租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7.本项目拒绝自然人及联合体竞租;
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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