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的**县长冈乡石燕村移民示范村项目需采购绿植苗木,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长冈乡石燕村移民示范村项目
2.项目供货地点:**县长冈乡石燕村
二、公告期限
请按要求于 2026 年 7月10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将纸质版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盖章密封后送至**县**大道246****中心405。资料收取联系人:欧阳先生157****2671。
三、报价方式
四、公开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询价评审采用最低报价原则。****小组通过对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满足3家及以上后,排名按报价下浮率从小至大各自排名。报价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人,低于成本价或恶意竞价者按废标处理。
五、公开询价内容
六、与采购绿化苗木相关的要求
1.本次公开询价采购报价采用控制单价统一下浮报价,响应报价时须写明控制单价统一下浮系数。
2.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品目。供应商可选择单个或多个品目进行报价,但不得对任一品目内的绿化苗木分解报价。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现货仓储、运输、资金等)选择响应的品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绿化苗木。
3.每个品目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品目的中标资格。中标资格按品目一、品目二……的顺序依次确定:在评审每个品目时,已获得前面品目中标的供应商,可继续参与后续品目的响应和评审,但不再获得后续品目的中标资格。
4.本次采购数量均为暂估量,若采购单位在本次采购合同履行期内实际数量未达到约定采购暂估量,响应方不得追究采购单位责任。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项目实际需要,可对采购绿化苗木的规格、型号、数量提出书面调整要求。调整幅度在合同总金额10%(含)以内的,双方签订简易补充协议确认;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须按采购人内部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后签订补充协议。
5.绿植苗木质量要求:产品应与双方约定的种植工艺、规格和质量相一致,满足招财文件相关质量标准及约定的标准,履职苗木实测直径、规格应达到甲方要求,符合甲方验收及相关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每批次绿化苗木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本次采购绿化苗木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检测不合格等情况,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单位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单位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单位不得虚报各项产品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产品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退货时,已使用的合格部分按实结算,不合格部分退还相应货款。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本项目供货周期为至项目结束,详细供货要求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货过程中,如供应商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未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采购相关需求内容)、法人身份证等所需资料有效复印件,且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加急标书代写
(3)询价响应内容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文件有缺少情况。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6)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招标人认为会影响采购公平的
① 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② 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 注册地址或主要经营地址相同;
④ 资料存在雷同、文件错误一致等明显可辨别一致的;
⑤ 其他经查证确实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
10.中选供应商须在中选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关于合同内容和相关条款,供应商在领取询价文件时可同步扫码领取我方合同模板,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视为已确认相关合同内容。中标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采购要求,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地址:江****经济开发区新区大道中段(御庭嘉园扶贫安置点D3-202)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9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