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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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33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的第3条“3.依据《****财政厅 ****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现变更为“3.依据《****财政厅 ****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2026****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现变更为“****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标书代写

3、****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十一项“****学校搬迁入新校,校区管理统一整合,则按实际服务时长据实结算。”现删除。

更正日期:2026年7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寿春镇

联系方式:055****5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社区

联系方式:187****6970、05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文柱(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055****5455、187****6970、055****1992

五、附件

1. ****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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