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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连政办传〔2026〕16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含修改)的58件;废止的3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下载市民政局保留(含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