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区马江路15号华映家园141套房产整体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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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型 |
□商铺 □写字楼 □厂房 □√住宅 □车位□别墅 □土地使用权 □综合体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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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隶属 |
□央属 √省属 □市属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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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实物资产 □其他机构(金融机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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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租模式 |
√项目模式 □资产包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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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及街道 |
**市**区马江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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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出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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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是 √否 |
(二)资产处置方信息
| 资产处置方类型 |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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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方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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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46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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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方开票信息 |
□不收服务费 √收取服务费 (选择“收取服务费”的填写) 票据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913********4460288 地址:****园区**路1号 联系方式:0591-****731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自****分行 银行账户:140********55103321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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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
□中央企业(机构) √本地企业(机构) □外地企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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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类型 |
√非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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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财政部监管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省级国资委监管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市级国资委监管 □****金融办监管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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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地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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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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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97615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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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方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及国有社团等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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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公司 □集团所有制企业 □合伙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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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注册地址 |
****园区**路1号(经营场所:****园区77号地6#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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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232,5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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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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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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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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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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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机构类别 |
√****公司 □财政部 □****国资委 □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国资委□地方金融办(局)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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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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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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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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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集团关于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141套房产对外租赁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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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 情 况 |
资产处置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职代会决议;□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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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方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加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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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市**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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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37****4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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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qq.com |
邮编 |
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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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简介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计租面积(㎡)标的现状华映家园141套房产(整体)16580.19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到期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职工宿舍。 2、租赁期限:2年6个月。 3、免租期:免租期3个月(租赁期限的最后3个月免租)。 4、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首月租金;承租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月的租金。 5、履约保证金:首年2个月租金,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6、租金递增方式:无 。 7、物业管理费:人民币2.25元/月/㎡。 8、看样时间:出租方将组织两次集中看样,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9、看样联系人:张加洲 ,联系电话:137****4837。 |
(四)评估信息
| 评估信息 |
评估信息(或估值)是否公开 |
□公开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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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询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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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询价)基准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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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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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备案 □ B.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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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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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
□评估总价 |
评估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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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单价 |
评估值: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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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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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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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选择的正方形中打钩
(五)其他披露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租赁期限 |
2年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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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事项 |
一、报价时间: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首次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 月 日上午9时,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 月 日上午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 月 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项目进入延牌期后,每个顺延周期的网络竞价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请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看样,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意向承租方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交易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递交了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完全了解本次交易标的质量和状况等全部情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挂牌价竞租,并愿意以挂牌价为起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3、****中心、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若在尽职调查(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6、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00元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原承租户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正向多次、原承租户优先,价高者得”原则指: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1名合格竞租人(含享有优先权原租户)时,该合格竞租人应当通过报价系统在规定的报价期内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2名或2名以上合格竞租人时,租赁标的的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户可以通过报价系统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非优先权人再行加价,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则报价最高的非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租赁标的的承租方;若优先权人报出最高报价或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均放弃加价时,则该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租赁标的的承租方。 7、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帐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8、成交结果公示: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9、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10、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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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8.25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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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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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过程行权) |
优先权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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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姓名:**慧****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1MA3372PT5E 注册:**省**市**县潘渡镇商业路6号519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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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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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 √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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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欲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当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提交出租方相关审批部门审核,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2、租赁期间,承租房屋的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承租方需与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合同,并遵守其中的条款。 3、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承包、分包租赁房屋或实施任何导致租赁房屋实质上被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的行为。承租方若将房屋用于关联企业办公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4、出租方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的日常维护和基础安全,并承担维护费用。承租方自行装修部分的修缮及日常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若房屋主体结构及出租方交付房屋时已有的附属设备发生损坏,承租方应在发现之日告知出租方,若该损坏属于承租方故意或过失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并赔偿出租方损失;属于正常损耗的,由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维修至正常运行时的质量和状态。 5、其他交易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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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相应租赁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在参加本次竞价招租项目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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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方报名条件(可多选) |
□境内自然人 √境内(法人)机构 √境内(非法人)机构 √境内其他组织 □境外自然人 □境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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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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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费 |
收费标准 |
注:交易服务费以租赁期限内总租金为基数实****交易中心支付。 承租方及出租方以交易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以下阶梯费率分档累进计算分别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费率1.2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费率1.0%;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费率0.7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0.5%;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0.3%;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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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 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 √ 出租方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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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 证 金 设 定 |
保证金金额 |
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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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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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351********8150064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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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7时之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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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注意事项 |
1.****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中心有限公司--交易系统https://biz.****.com/#/project”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意向承租方的账户。意向承租方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3.特别提示:办理交易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在备注或附言栏内填写汇款识别码(汇款识别码为意向承租方完成第四产权报名工作后自动生成,意向承租方在汇款时务必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意向承租方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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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租赁标的竞价成交后,承租方的交易保****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中心收到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有效签署的《出租资产移交确认单及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函》《房屋租赁合同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未成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租赁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3、若非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交易中心将取消其竞租或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易中心、出租****交易中心、出租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应无条****交易中心、出租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2)意向承租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3)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不论是在竞价前还是竞价后,发现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5)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或交易保证金的;标书代写 (7)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项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8)承租方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的; (9)承租方未按照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10)本项目公告及其附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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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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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 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 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 密封式报价 □其他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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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 终结信息发布。 √ **信息发布(两选其一):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至2026年12月31日(最长不超过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12个月)。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至10 个周期(最长不超过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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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选择的正方形中打钩
(六)交易须知
| 一、总则 第一条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中心微信小程序”及“****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com/#/login)”,下同】****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第八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或终结的说明 第十二条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或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或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中心平台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向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按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或意向投资人未及****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五条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标书代写 第十六条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交易中心或委托方提出,****中心或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标书代写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七条 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或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 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中心官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时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为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交的说明 第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交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交; ****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交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须****交易中心。 |
(七)交易风险提示书
| 特别提示:本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人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中心交易平台【指“****中心微信小程序”及“****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中心平台参与交易,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交易中心****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交易中心****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门、****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交易中心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