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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84407A | 建设单位法人:吴海波 |
| 李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市**坪 |
| 220kV****电站220kV#2主变更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镇 |
| 经度:109.567660 纬度: 28.638090 | ****机关:湘西****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6 |
| 州环评辐表〔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97.12 |
| 4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8440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91MA215GTFX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CBG4RP3F | 竣工时间:2025-12-20 |
| 2025-1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9 |
| 2026-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6/05/202********407****82643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将拆除原2#主变(容量1×120MVA)更换为**2#主变压器(1×180MVA),拆除原有2#主变基础;更换2#主变110kV进线间隔设备引下线;更换#2主变低压侧10kV并联电容器组1组,容量1×(2×8+6)Mvar。 同时拆除原有1座有效容积60m3事故油池,在原址**1座有效容积为90m3的事故油池,****电站围墙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拆除原2#主变(容量1×120MVA)更换为**2#主变压器(1×180MVA),拆除原有2#主变基础;更换2#主变110kV进线间隔设备引下线;更换#2主变低压侧10kV并联电容器组1组,容量1×(2×8+6)Mvar。 同时拆除原有1座有效容积60m3事故油池,在原址**1座有效容积为88m3的事故油池,****电站围墙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 |
| 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结合竣工图核实事故油池的容积为88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要求;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材料堆场及土石方堆场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周围设拦挡措施,开挖作业避开雨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需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严禁随意堆放垃圾。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加强巡检,保证**事故油池正常运行;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电站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加强电磁环境宣传。****电站周边区域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纠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①本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学习教育及培训工作,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施工中环保措施管理工作。②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及作业方式,确保运行良好,有效降低了施工过程中因机械设备产生的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情况。③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围挡、苫盖等措施,有效防止了渣体流失,减缓了对周围生态影响。合理地安排了施工工期,避开了雨季土建施工。④施工完成后进行现场清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貌。 (二)①本项目选用低噪声主变,主变声源为64.0dB(A),小于65.2dB(A),有效减小了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运维人员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②通过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岩人坡220kV变电站东北侧#1、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1围墙外噪声测量值昼间为(45.6~48.5)dB(A),夜间为(42.0~4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岩人坡220kV变电站西北侧#2、东北侧#2围墙外噪声测量值昼间为(56.7~57.5)dB(A),夜间为(47.9~4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村**组396号民房噪声测量值昼间为45.9dB(A),夜间为41.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村**组365号、465号、308号民房昼间为(55.4~57.7)dB(A),夜间为(47.3~48.1)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③岩人坡220kV变电站四周站界外、地面1.5m高度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2.5~483.2)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102~3.585)μT;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为(10.4~174.2)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为(0.108~0.419)μT。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④变电站运行产生铅酸蓄电池报废后需要交由有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在站内贮存。****电站运至至今尚未产生危险废物产生。⑤变电站配置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日常巡视和检修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 (三)本项目已加强电磁环境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权益相关诉求,按要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对项目的理解与支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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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需要拆除现有事故油池,在原址上**1座有效容积约90m3事故油池,以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设计要求。 | 根据现场调查,岩人坡220kV变电站本期投运的2#主变的油质量为57.5t(变压器油密度为0.895t/m3),折算成容积为64.25m3,本期**1座有效容积为88m3的事故油池满足主变压器100%油量。在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经主变下方的集油坑汇集后流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和集油坑进行了防渗处理,变压器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电站周边环境带来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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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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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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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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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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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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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