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公平公正开展遴选评审工作,选拔优质培育机构,提升农民培训质量和效果,现将**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要求
2026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共3期155人,其中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1期55人;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培训班1期50人;农机手培育培训班1期50人,具体见《**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二、遴选条件
1.资质条件: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具有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使用和管理培训资金;具备相关培训资质,如办学许可证、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等,且近三年内无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2.教学条件:能够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能同时容纳60人以上开展集中培训,教学场所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网络设施等;具****基地,基地规模、设施和产业类型能够满足培训专业和学员实践操作需求,且与培训专业相关度高;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兼职授课老师占比达30%以上,能够按照培训方案开展教学活动。
3.培训经验与能力:有丰富的高素质农民培训经验,近三年内开展过高素质农民相关培训项目,且培训效果良好,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需求,能够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和应急预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实践安排、考核方式等;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和服务体系,能够做好学员组织、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培训档案建立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4.服务与跟踪能力:能够按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做好宣传动员、信息统计、政策落实等工作,能够与农业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培训班结束后,培育机构要配备专门师资,通过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金融帮扶、信息服务、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活动等形式对培训对象开展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2份,按照《**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开遴选方案》要求装订成册,于2026年7月16日****农业农村局乡****发展中心204室,电子版发送至****@126.com。
2.资格初审及分类: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按申报班次类型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机构分类。
3.综合评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查阅申报材料、现场提问的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量化打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3家拟入选培育机构,同等分数时优选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
4.结果公开:将拟入选培育机****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反映拟选用的培育机构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经调查属实并影响承担培训任务的,将取消其承担培训的资格,或拟选用的培育机构有自主放弃承担培训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定机构:将公示合格的拟选用培育机构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培育机构,综合考虑机构的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效果、社会信誉等因素,分配培训任务,签订培训协议,推进后续培训工作。
联系人:伏文卓,联系电话:0953-****990、0953-****510,地址:**市**区文化西街3号)
附件:**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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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