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公开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名称:****
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商铺位于**市**区尚武街6号楼11#商铺,土地面积34.65平方米,建筑面积102.58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市场评估价格87.5万元。
(二)受让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自负盈亏,甲方单位不做任何补偿,出现的一切有关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因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等因素,转让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国有资产,按上级政策及规定执行。
三、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行政处罚;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以本次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必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受让方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租方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竞价,不得挂靠;
备注: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后扫描PDF格式上传至权益类系统,方可进行项目竞价。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2026-7-8至2026-7-10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8日08:30至2026年7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http://ggzyjy.****.cn/ggzyjy/c112581/fwxx_yhzc.shtml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36.****.25:8090/TPBidder
3.法人及组织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在交易系统中下载)
(2)资格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员不得有前科劣迹。(以劳动合同,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若为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名义竞拍,需补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行政处罚;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以本次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必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受让方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租方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自然人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身份证明材料,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居住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8日08:30至2026年7月10日12:00。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机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5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每次加价100元的倍数)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2026年7月10日15:00开始。
(三)交易地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交易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7-****032。
九、违约责任、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转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确认成交结果、未签署合同、未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经转让方确认后,追究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华佩明
联系方式:0937-****032
地址:**市**区阳关路3号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