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升本和自考专升本第三方助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普通专升本和自考专升本第三方助学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普通专升本和自考专升本第三方助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资格标,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通专升本和自考专升本第三方助学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普通专升本和自考专升本第三方助学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投标人须具有县(区)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现场文件获取的形式。2、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获取文件登记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现场获取文件资料要求:电子扫描件视同纸质资料。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备注:获取****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文件登记表。邮箱:****@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区枫溪镇枫溪陶瓷城**街5号综合楼第三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枫溪镇枫溪陶瓷城**街 5号综合楼第三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普通专升本和自考专升本第三方助学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4.(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恒华咨询网(www.****.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凤****开发区**大道西段北侧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768-****3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枫溪镇枫溪陶瓷城**街5号综合楼第三层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133****8553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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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