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司**监舍楼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2026****公司**监舍楼项目设计(项目编号:****),定于2026年7月7日14时30分在****7楼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341509.43元,税率:6%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333962.26元,税率:6%
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357547.18元,税率:6%
公示期: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8日
2026****公司**监舍楼项目设计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2026****公司**监舍楼项目设计(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的,则缴纳账户户名为****。其他要求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