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第十四届**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院第十四届人才博览会线上初评结果、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线上初评结果公示
结果详见附件1《****第十四届**人才博览会线上初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851-****8586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13日 2026年7月1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门诊楼15楼(**市**区**大道27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国外、**、**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或 **、**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6年度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承诺书。并在2026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拟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才,****基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附件2)原价及复印件1份,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截止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规培证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其中,****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已离职人员请提供离职证明或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资格复审环节均收取复印件,查阅原件,原件资格复审结束当场退回本人,不做保管,请自行保管好原件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须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资格复审期间,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后续通知
请考生继续密切关注**人才博览会官网中**** 单位公告 栏和****官网发布的相关后续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阅读公告而未参加本次引才任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人数较多,相关事宜不再另行电话告知。
未尽事宜则按《****2026年第十四届**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内容执行。
四、咨询电话
单位咨询电话:0851-****8586
单位监督电话:0851-****813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 12:00,14:30 17:30
附件:
1.《****第十四届**人才博览会线上初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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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