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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857-****914 传真: 0857-****914
通讯地址:**市**区洪南路1****环境局规划环评科(806室) 邮编:551700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建设地点:**县**街道土锅村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技****发电厂进行(日焚烧生活垃圾600t),拟利用空余的焚烧能力缺口,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 180 t/d。其中,根据《****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规定污泥与生活垃圾的质量之比不超过 1:4,污泥类不超过 110 t/d。技改后本厂燃料结构为 420t/d 生活垃圾+40 t/d污泥+140 t/d 其它一般工业固废,且应在优先满足生活垃圾焚烧需求的条件下进行,当生活垃圾焚烧需求超过 420 t/d 时,需相应减少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掺烧量。以上处理量均指入炉量。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不新增设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