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温水镇2026年农田建设修复补短项目
2.实施地点:温水镇目里村、**村、大水村、下坝村、炉村村、典足村
3.项目性质:农田灌溉、产业道路基础设施修复补短
4.项目总投资:47万元
本项目对温水镇目里村、**村、大水村、下坝村、炉村村、典足村灌溉沟渠、生产路、水塘、围栏等设施开展修复补短,涵盖沟渠修复、道路路面修复、水塘修复、防护栏安装等5项工程,明细如下:
1.修复水塘一口,踩底硬化及墙体修复900平方米,围栏修复约100米;2.修复沟渠长143米,断面30cm*30cm;3.修复3米宽生产路3条,共计长度620米;4.修复1.5米宽生产路1条,长度800米;5.整治土地培肥57亩。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村水塘治理一口,踩底硬化和墙体修复900平方米,围栏修复约100米,所需资金14.313万元;
修复沟渠长约143米,其中炉村村100米,目里村43米,断面30cm*30cm,水泥沙浆粉糊(C25混凝土,沟邦内外两侧做毛),所需资金1.4万元;
**村需硬化、修复生产路(C25混凝土,路面厚度15cm)长300米,宽3米,所需资金5.7万元;
典足村修复生产路(C25混凝土,路面厚度15cm)长20米,宽3米,所需资金0.38万元;
下坝村修复生产路(C25混凝土,路面厚度15cm)两条,一条长300米,宽3米;另一条长800米,宽1.5米;所需资金20.9万元;
大水村、目里村高标准农田恢复地力,土地培肥57亩,其中大水村捡石头、土地培肥2亩,所需资金0.13万元;目里村捡碎石和土地培肥55亩,其中需整治无法耕种土地10亩,所需资金3.575万元。
共计所需资金47万元。
工程施工、验收、****农业农村局统一技术标准执行,时间节点如下:
1.7月14日动工,8月24日竣工
2.8月24至8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
3.9月4日前完成项目审计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或承诺;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齐全(需提供人员名单、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验证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为5天,即2026年7月8日-12日。
竞争单位于2026年7月12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等封装送温****服务中心王立立处,联系电话:183****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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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