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涪******卫生院****中心建设中医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
三、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8日
四、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科技城新区八角南路西段15号15栋9单元一楼
成交金额(元):215400.00(大写:贰拾壹万伍仟肆佰元整)
五、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单位) | 货物总价(元) |
| 1 | **市涪******卫生院****中心建设中医设备采购 | / | / | 1批 | 215400.00 |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胡艳、罗飞、宋致富(采购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第三条之规定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代理费在成交金额的1.5%基础上下浮16%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元(人民币)
八、凡是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标书代写
采购人:**市涪******卫生院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816-****357
联系地址:**市涪**吴家镇源龙街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6-****088
九、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