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承办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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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范围内的涉农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往年承担过县级及以**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完成效果较好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二、遴选条件

(一)机构资质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具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6.无不良记录。例如:往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验收不合格的,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

7.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能够一次性承担70人以上的培育任务;

5.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公告,向本县范围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

(二)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申报表;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不良记录证明;

4.往年度承担培育任务文件,制定的培育方案、管理制度,开设的优势专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5.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6.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7.****基地条件等;

8.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9.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评审认定

1.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对照《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机构遴选评分表》进行打分,提出初步遴选意见。

2.将初****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农业农村局与入选机构签订合同进行认定。

(四)分配任务

培育机构认定后,****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培育任务及培训专业情况,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 15 日下午6:00前将****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凯

电 话:139****2669

地 址:****七楼(**县淝河路与高新路交叉口**县人才大厦七楼)

附件: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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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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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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