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范围内的涉农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往年承担过县级及以**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完成效果较好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二、遴选条件
(一)机构资质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具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6.无不良记录。例如:往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验收不合格的,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
7.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能够一次性承担70人以上的培育任务;
5.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公告,向本县范围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
(二)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申报表;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不良记录证明;
4.往年度承担培育任务文件,制定的培育方案、管理制度,开设的优势专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5.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6.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7.****基地条件等;
8.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9.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评审认定
1.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对照《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机构遴选评分表》进行打分,提出初步遴选意见。
2.将初****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农业农村局与入选机构签订合同进行认定。
(四)分配任务
培育机构认定后,****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培育任务及培训专业情况,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 15 日下午6:00前将****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凯
电 话:139****2669
地 址:****七楼(**县淝河路与高新路交叉口**县人才大厦七楼)
附件: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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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