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园区****广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点位:横****园区****停车场下图所示①、②、③区域,以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图片
2.2经营时间及内容:
①****停车场东侧(靠近万盛公园侧),平日可出摊时间为17:30以后至凌晨(白天不得经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出摊时间为全天。可经营儿童娱乐类项目、玩具、小吃、副食,摆放点位需严格按规划范围,不得随意调整位置,小吃、副食仅可在虚线的东侧经营,不得越过虚线靠近景区经营;
②****副食店,可全天经营。可经营副食相关产品,****公司招标文书经营范围,****公司统一进货;
③****停车场中间停车位,可出摊时间为晚上17:30以后至凌晨(白天不得经营),全年一致。可经营小吃、副食及儿童娱乐类项目。
图片
2.3**期限:1-2年,以招标现场洽谈为准。
3.**要求
3.1 按浙****公司统一商铺/场地租赁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3.2 所有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景区管理规定,场地摆放及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招标人划定的红线范围,摊位设计及装修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3.3 各点位须按指定时间内经营,除规定时间外不允许摆放(包括节假日),重**市活动如要使用该场地,例如横店马拉松等,活动期间经营户不得经营,同时活动期间相关场地所产生的任何商业行业和收入,与经营户无关。其它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经营时间,与园区另行申请沟通;
3.4 园区现状交付,****园区审核批复为准,现行满足用电10kw;
3.5 中标商户不得随意破坏或改变经营场地,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相关配套设施物料在未经营期间,需按园区要求做好每日归置和保管;
3.6 ③****停车场如车辆未撤离、村子广场舞活动等占用相关场地,商家需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补偿或阻止;
3.7 ②号场地门店前区域允许夜间(17:30后外摆,限门口棚体范围内),如厕所需同步开放,卫生、资产等由中标商家负责;
3.8 公****停车场内开发任何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美食市集、品牌展示等活动;
3.9 中标商户需确保经营**人员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并将**商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3.10 经营摊点不得随意使用遮阳棚,如需必须统一标准,****园区审核批复为准;
3.11 一旦中标视同默认景区各项标准及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途径要求终止或补偿,****政府规划等不可控因素,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12 如因园区规划导致场地无法使用,园区有权单方面收回场地、终止**,按实际**周期计算租金。
4.**方式
固定租金模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案进行报价:
方案一:①号场地+③号场地;
方案二:①号场地+②号场地+③号场地。
5.竞标须知
5.1竞标****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
5.2投标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具体详询商管部相关人员。
5.3参标时携带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2份+法人代表委托书,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4招标保证金退回:
5.4.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在宣布中标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4.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本部商管部签批后无息退还。
5.5 如在招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6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的,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该标段作废标处理。同时,招标人有权向原中标方追缴项目中标数与标底或最新中标人的差额部分。
6.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招标时间
6.1 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银行交款凭证联系招标人登记。投标保证金交款账号:
账户名称:浙****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横店支行
银行卡号:330********050001464(备注:****停车场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下午17时整,根据报名情况,业主方随时组织招标,具体投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招标单位:****
联系电话:李先生188****3890(573890)
招标监督单位:浙****公司审计监察部
监督举报电话:施先生136****3232
****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