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审批
甘肃-平凉-灵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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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产业升级、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与生态治理,推动园区高质量集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单位组织编制《**县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现已完成规划草案编制。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规划基本信息

1. 规划名称:**县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 规划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规划实施单位:****

4. 规划期限:基期2021—2035年;近期2021—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5.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修编按产业布设为“一园三片区”,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24修订)范围内的用地规模为307.19公顷一致,其中,集中建设区(即可建设用地)297.76公顷,河流水面及农业用地9.43公顷。远景展望至2050年,远景用地规模为1327.18公顷。划面积307.19公顷,远景规划1327.18公顷。

二、园区发展定位

立足区域**禀赋与产业基础,紧扣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围绕“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总体要求和“以煤为基、煤电联产、能化结合”的发展思路。

产业定位:煤炭开采、清洁发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医药制造、包装材料、固废循环利用为辅助产业,形成工业和服务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公示期限

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书面意见:

1. 现场递交:****

规划建设科(地址:**县东大街88号);

2. 邮寄反馈:****东大街88号,邮编744400(信封注明“园区规划意见”);

3. 电子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4. 咨询电话:0933-****758 联系人:杨波。

反馈要求

1. 个人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反馈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信息;

2. 意见建议需客观详实,列明理由及修改建议;

3. 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意见,规划将按程序上报审批。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示为规划草案征求意见,公示内容不代表最终审批方案;****政府官方发文为准。

附件:**县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pdf

****

2026年6月11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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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