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现对**市**区八一大道荣光里1927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原招标文件“项目估算:485万元”,现修改为“项目估算:404万元”;
2. 原招标控制价“含税金额:****739.05元”,现修改为“ 含税金额:****824.42元”;
3. 原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税率为9%)****824.42元,其中①10KV外线引入电力工程****535.47元,②变配电工程及配套工程****203.58元”,现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税率为9%)****824.42元,其中①10KV外线引入电力工程507620.84元,②变配电工程及配套工程****203.58元”;
4. 原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6月1日至开标当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含外电接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20万元”,现修改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6月1日至开标当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含外电接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60万元”。标书代写
5. 原招标文件“企业业绩:近五年(2021年6月1日至开标当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含外电接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20万元的得2分,满分6分”,现修改为“企业业绩:近五年(2021年6月1日至开标当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含外电接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60万元的得2分,满分6分”。标书代写
6. 原招标文件“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1月30日,不晚于2027年3月31日完成通电调试并挂表”,现修改为“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1月30日,不晚于2027年1月30日完成通电调试并挂表”。
7.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0时00分”,现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8. 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26年7月22日17时之前”,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26年7月28日17时之前”。
9. 原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现修改为“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10. 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2026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答疑:2026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
11.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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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