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心案场综合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2标段(包)编号:****
2.3招标项目地点:**市****
2.4★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含税),超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31日历天。
2.6服务地点:**市****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推广服务、展厅讲解服务等,派遣合格服务人员完成案场综合接待、客户拓展与活动执行、项目宣传推广、市场调研与数据维护、销售辅助与流程跟进、案场日常运营管理、产权证办理推进等全部案场综合服务工作,服务商全权承担所有派驻人员的人事风险、用工风险、劳资纠纷风险,甲方仅负责现场工作管理。
人员配置:总计配备7人,含1名案场服务负责人、6名案场服务人员。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个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住宅/商业/公寓)房地产案场服务业绩,且单项目服务周期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指: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并支付平台使用费5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首钢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应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电子标服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上发布。
首钢招标采购平台相关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支付、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帮助中心。
详细地址:****新**海路71号
联系人:杨云
电话:186****0712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负责人:刘伟
电话:010-****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