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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沃尔玛(湖****公司**大巷路分店申请递交的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和实地现场调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5人,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期限为1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中心6****保障局617室
电话:0731-****6052
附件:行政许可决定书
****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