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通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专业优势明显、培训效果突出的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协会等机构均可申报,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有多年培****事业单位优先选用。
二、遴选条件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择优遴选培育实施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 师资。
****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接受项目日常监管。
(六)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三、目标任务
计划遴选培训机构1家,完成培训任务43人。近三年内培训不达标准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申报或培育过程弄虚作假的、私自转包或分包培育人物的、培育资金使用严重违规或违反合同的机构,今年不得申报。
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表(附件);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师资证明;
4、开展农民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五、遴选流程
1. 材料接收:****接收各机构申报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检查,不完整的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无效申报。
2. 评审打分:评审小组按照设定的评审指标(如机构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过往培训经验等)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3. 结果公示:根据评审得分情况,确定拟入选的培训机构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4. 确定机构: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培训机构,并与其签订**协议。
六、报名要求
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6年7月16日17:00结束。
要求:****农业农村局五楼社会事业与监督检查科,申报表需单独提供PDF版。
联系人:张淑波 139****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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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