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二期项目(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和大**互通段)多余土石方转让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8月6 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网上对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二期项目(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和大**互通段)多余土石方转让交易进行网上竞价。
1、交易起始价(单价)为人民币0.00065万元/吨(6.5元/吨),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整。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5日,展样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5日
3、标的详情资料请在网页中查看。看样联系人及电话:夏先生0580-****652。
4、有意者须登****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2:00(**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交易保证金缴存****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标的详情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需登录系统在网上报名模块查看),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与报名人在诚信库中注册的基本账户一致,若不一致会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如有疑问,****银行咨询电话:0580-****967。交易保证金缴纳汇款途径:①各银行人工柜台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缴纳)②****银行****银行汇款(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
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查看方式:账号登录-点击保证金缴纳-点击查看-显示已缴纳保证金(绿色字体)视为保证金缴纳成功,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意向竞买人须仔细阅读《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二期项目(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和大**互通段)多余土石方转让交易特别说明》及交易规则,报名成功视同对本次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实地查看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自愿参加标的竞价,遵守交易规则并同意本次交易特别说明中所列条款。
咨询电话:0580-****311
****中心****公司
2026年7月9日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二期项目(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和大**互通段)多余土石方转让交易
特别说明
一、本特别说明作为对交易规则的组成部分与交易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二期项目(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和大**互通段)多余土石方(约223万吨)。标的物目前状态为正开采山体,具体详见施工计划表。
三、本标的转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交易方式为网络(挂牌)竞价方式。
四、本次交易起始价(单价)为6.5元/吨。交易成交总价=每吨单价×223万吨(以实际过磅数为准)。
五、本标的按现状交易,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展示期内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详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不得向转让方提出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粒径等要求。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相关费用:
1、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缴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向转让方付清成交****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予以退还。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如遇特殊情况,待特殊情况消除后退还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待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提货、场地恢复、退场清运工作并经转让方现场查勘确认,符合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且买受人无任何未结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应由其承担的第三方费用后,转让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款: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作****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登记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并向转让方付清成交款(成交单价×223万吨),待所有土石方出运完毕后,根据实际过磅的数量对交易价款进行结算,多退少补。结算价=成交价(每吨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转让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交易中心缴纳成交总额(成交单价×223万吨)1.5%-3%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分段累加计算:200万元以下收取3%,200万元以上收取1.5%),转让方0.2%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需同时完成支付。****中心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无论《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是否签订或履行,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按223万吨结算,不按实际过磅吨数多退少补)。
5、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成交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10万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七、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 8月 6日上午10时;本次标的竞价单位为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0.00001万元 ;网上竞价开始后10分钟内,各竞买人可按网上竞价规则规定的竞价幅度倍数自行报价,系统自行统计此时段内的最高报价,并将此最高报价作为10分钟后延时竞价的起始价;10分钟后,竞买人按竞价幅度倍数报价,每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3分钟,3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竞买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结束网上竞拍流程,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因网络竞价系统故障原因造成交易结果异常,将重新组织本次报名成功的竞买人进行再次竞价。
八、其他相关要求及约定:
1、提货周期:买受人须2027年12月31日前将土石方外运完毕(以上含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等工期和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生产生活垃圾等退场工作),提货起始时间从买受人收到转让方发出的书面进场装运通知书之日起计算(项目土石方出料计划详见附件)。
2、提货地点:金垚公司临时滚装码头(金塘龙洞咀,详细位置见附件)提货,由项目方组织土石方装运(临时码头出运费 1.50 元/吨,****公司结算,码头运****公司协商)。
3、提货计量:为保证工程进度,买受人需自行与项目建设方协商提货及相关安全管理事宜,费用自理。买受人负责安装地磅及过磅管理用房,安装监控设施、信息设备及软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地磅要求全新且满足出运强度要求,产品具备合格证,并由检测单位出具检定证书(压磅),地磅通过转让方验收后方可实施出运。标的过磅计量由转让方进行监管,标的交付数量由转让方、买受人、项目方三方共同过磅计量确认,形成多联单,每日汇总,按照过磅数量结算总价。
4、其他要求:
(1)若买受人增加提货方式,出运数量必须报转让方同意,转让方负责统一调度,具体装运方式由买受人自行与项目方协商。如因买受人不服从调度,转让方有权终止该提货方式,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转让方同意增加提货方式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100万元的道路运输安全保证金。(收款账户:******管理委员会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银行有限****分理处;账号:201********2575)。转让方提供道路运输安全保证金收款收据。
该押金作为提货结束后,未对场地、道路等设施设备造成实质性破坏,发生交通、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已全部处理完毕且无遗留纠纷的,转让方予以退还。如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道路运输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人补足差额。道路运输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2)买受人应及时出运土石方,如无故推迟或暂停提货,转让方将以提货违约书告知买受人,自提货违约书送达之日起,视为买受人提货违约,每逾期一天,在提货保证金内扣除5万元作为提货违约金。提货逾期累计超过2个月的,自动终止《提货合同》,转让方有权将剩余土石方另行处置,买受人交付成交款(扣除已提货的货款),作为转让方的土石方处置费用,直接予以扣除,不予退还。提货逾期时间:提货周期内的逾期日与提货周期外的逾期日累计计算,因台风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买受人原因造成的,不计入逾期日。
(3)出运基础设施建设。转让方不提供出运设施,涉及出运的所有基础设施(含场地平整、道路、办公生活、设备、机械、车辆等),买受人自行负责建设、采购(租赁)、维护等,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出运完毕10日内,买受人须自行拆除清理并外运上述临时设施、生产生活垃圾,逾期未能拆除、清理及外运的,转让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在提货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车辆、船舶等运输条件以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相关证书提供给转让方备查,买受人全权负责整个土石方外运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出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完全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若因政府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土石方逾期开采或外运,造成买受人损失的,除允许工期顺延外,转让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十、如出现以下情形,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提货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转让方的全部损失:
1、买受人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及土石方装运等相关规定,违规装运的,对场地、道路等设施设备造成实质性破坏及发生交通、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优先从道路运输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以覆盖损失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
2、买受人在未经得转让方允许,擅自在提货场地外转运土石方的;
3、逾期外运。
十一、竞买人在竞拍之前,需对土石方出运周边区域的出运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要求及周边相关利益者需求等潜在风险的存在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对于买受人因自身对风险的疏忽而导致的任何后果,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特别说明为《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有冲突,以《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由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买受人协商解决。
****中心****公司
附件: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二期项目(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和大**互通段土石方)施工计划表
| 序号 |
段落 |
土方(吨) |
石方(吨) |
施工计划 |
备注 |
| 1 |
金塘海底隧道山岭段 |
2150.28 |
307910.91 |
2026.****.1---2027.****.31 |
|
| 2 |
大**互通段 |
292152.96 |
****337.99 |
2026.8.1---2027.7.31 |
|
| 合计 |
294303.24 |
****248.9 |
总量****552.14吨 |
注:以上数据为预估数据,按实际开采量为准。
交易(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公司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公司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公司办理成交手续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时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价标的再行网络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因不可抗力,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一、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公示。
****中心有限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