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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56925G | 建设单位法人:陈伟 |
| 刘建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工业园 |
| 年产15000吨锅炉弯管、800吨容器和50套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模块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998333 纬度: 32.495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4 |
| 镇丹环审[2024]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56925G002Z |
| 2025-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5692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56925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8MAEA6H9754 | 竣工时间:2026-05-05 |
| 2026-05-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0 |
| 2026-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bbs.****.com/f145b-t****557z?highlight= |
| 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0吨锅炉弯管、800吨容器和50套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模块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年产15000吨锅炉弯管、800吨容器和50套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模块的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0吨锅炉弯管、800吨容器和50套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模块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年产15000吨锅炉弯管、800吨容器和50套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模块的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 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喷涂工段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热处理工段轻质柴油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喷漆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池洗涤后经纤维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FQ-1排气筒排放,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相关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最高浓度能够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热处理工段改为电炉,不再使用轻质柴油,无燃烧废气产生。 厂区布设合理,车间标准化建设,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规定的标准。 项目按标准建设了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金属废料、金属粉尘、焊接粉尘、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统一回收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漆渣、废纤维棉、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 |
| 本项目轻柴油台车式热处理炉改为台式电热处理炉,轻柴油不再使用,不产生柴油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故环评中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危废暂存间已配备一定数量的堵漏物资、应急物资。 按规范建设了排污口,并设置标识,按环评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48 | 0.4205 | 0.4685 | 0 | 0 | 0.468 | 0.42 | |
| 0.024 | 0.105 | 1.6397 | 0 | 0 | 0.129 | 0.105 | |
| 0.002 | 0.0312 | 0.1642 | 0 | 0 | 0.033 | 0.031 | |
| 0.0002 | 0.0037 | 0.014 | 0 | 0 | 0.004 | 0.004 | |
| 0.0216 | 0.073 | 0.1892 | 0 | 0 | 0.095 | 0.07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333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918 | 0 | 0 | 0 | 0 | / |
| 0 | 0.0038 | 0.845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0054 | 0.013 | 0 | 0 | 0.005 | 0.005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 | 化粪池 | 已监测 |
| 1 | 喷漆/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池+纤维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 | 本项目喷漆/晾干房涂装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涂装工艺车间厂区内的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表3标准;其它废气污染源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均执行**省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喷漆/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池+纤维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 | 已监测 |
| 1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切割机、埋弧焊机、抛光机、弯管机等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切割机、埋弧焊机、抛光机、弯管机等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监测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按标准建设了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金属废料、金属粉尘、焊接粉尘、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统一回收再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漆渣、废纤维棉、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 |
| 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危废暂存间已配备一定数量的堵漏物资、应急物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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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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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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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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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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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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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