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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商务局上报的****加油站(普通合伙)投资主体变更资料的审核,符合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注销罗玲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加油站(普通合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由余珈重新申请办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0851-****5706
联 系 人:曾钰寒 李鑫鹏
公示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