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询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仪器名称 |
采购目的 |
数量 |
备注 |
| 1 |
便携式烟尘/烟气仪 |
用于采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的颗粒物和烟气成分分析;自动测量烟气动压、烟气静压、流速、流量计前压力、流量计前温度、烟气温度、含湿量、烟气浓度等参数。 |
1台 |
所供设备须满足以下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8-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973-2018 、《烟尘采样器检定规程》JJG 680-2021及《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JJG 968-2002等。 |
注: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二、其他要求
1.仪器设备培训人员要求:本项目仪器设备培训人员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具有仪器操作上岗证;
2.分析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根据仪器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需提供相应仪器设备,对我单位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开展使用培训工作,承担相应仪器设备计量校准等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计量校准检定等工作。
6、技术参数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项目背景
因仪器设备使用年限久,超龄服役,老化严重,故障率高,准确度差,为保障日常工作需要,拟增购一台新设备。
四、项目预算和付款方式
1.项目年度预算:人民币 150000.00元。
2.付款方式:电汇,签订合同后,7天内预付50%合同款,经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一次性全额付清,中签单位按支付金额提供合格票据。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7月15日
评选时间:待定
公示时间:待定
六、资料报送
1.采购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一式三份);
2.采购文件为无效签署的,该采购文件在评标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曾文礼 联系电话:0752-****517
地址:**省**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