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市**区现代智慧物流园EPC ****银行**分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27000万元,期限20年,年利率4.5%。该项目已于2026年6月30日获批,现向银行申请放款。****银行要求,****政府网站进行《补充协议》公示(详见附件,其中附件挂网时间为2026年2月6日),望区政府予以协调办理。
特此说明。
附件
**市**区现代智慧物流园
EPC 项目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牵头单位)、
德邻****公司、
******公司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2025年2月25日签订的《**市**区现代智慧物流园EPC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现发包人、承包人经**平等协商,就主合同部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市**区现代智慧物流园EPC项目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一、工程概况”变更为
项目名称:**市**区现代智慧物流园EPC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省**市**区,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中心、坡道等主体工程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附属工程。
工程地点:**市**区
核准批文:2407-340302-04-01-34727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融资
投资概算:46076.8万元
“五、合同价款(暂定)”变更为
工程设计费中标价为30元/平方米固定价。设计费仅按本项目**房屋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配套道路工程、附属工程、电力工程等设计内容均包含在上述价格中,不额外计费。
以上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景观、绿化、亮化、人防、智能化、建筑附属工程、各种标识线、供水、供电(含外电)、燃气、光伏发电、装配式、基坑支护、交评等全过程设计内容及评审。②专家评审费。③深化设计、二次设计费用。④设计后期现场配合的所有费用。⑤发包人提起的所有设计变更内容包括在内,但设计变更所导致的修改内容大于10%的除外。该价格包含招标公告所描述的所有设计工作。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为45383.29万元。
施工工程费投标下浮率为 12.99%。
暂定合同价为39488.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肆佰捌拾捌万元整。其中设计费暂定合同价为372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贰万元整;施工工程费暂定合同价为39116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壹佰壹拾陆万元整,其中A地块施工费用19509.25万元、B地块施工费用15256.25万元,园区配套部分施工费用4350.5万元。
二、《**市**区现代智慧物流园EPC项目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4.3分包”增加4.3.3条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原EPC总包合同中联合体成员部分职能进行重新划分,并对原合同相关事宜进行调整和补充:各方同意,由******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款收取,并由******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
“17.2 预付款”变更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执行****建设厅《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 号 )、****建设局 《关于建立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本项目具体预付比例或金额为:暂定合同价的 30%。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工程月进度款的30%扣回。
本协议中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主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应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相关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市**区**科创园 11 号楼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市**区梨园镇北杨洼 251 号 |
| 承包人:(公章) 德邻****公司 | 承包人:(公章) ******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省**市**区文二路202号1201室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省**市**县榴城镇城市之星13号楼S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