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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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7-09 09:29: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978

传 真:0318-****144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省**市**县七里营工业聚集区

****

******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省**市**县七里营工业聚集区,法人代表贾玉龙,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67%。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本次调整车间布局,淘汰现有玻璃钢制品缠绕生产线及模具13台(套)。新上搅拌机、模压机、片材机等设备1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钢模压制品325吨。技改前后全厂玻璃钢产能不变。

(1)空气环境:玻璃钢模压制品生产过程中配料混合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与集气装置收集的片材加工、片材保温、模压固化及脱模废气一同送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TA004)处理,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3)外排。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玻璃钢边角料、废塑料膜、除尘器收集除尘灰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脱模剂)、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相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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