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谷阳镇龙滩村2026年特色旅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7日
二、更正信息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中条款号2.3“项目负责人资历”如下:
| 项目负责人资历 (0-10)分 |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业绩(须在所提供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1)合同协议书。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
现修改为:
| 项目负责人资历 (0-10)分 |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业绩(须在所提供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1)合同协议书。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条款号7.2“付款方式”如下:
出具施工图设计图纸并经图审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5%,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修改为:提交最终成果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审计完成,通过县级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本项目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1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府
地址:**县谷阳镇谷阳路1050号
联系方式:177****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52-****019、150****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采购人代表)、李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电 话:177****6266(采购人代表)、0552-****019、150****663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