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08
传 真:0438-****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前郭****加工厂项目 | **省**市**县海勃日戈镇 | **县深农农 ****公司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海勃日戈镇,建设性质**,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占地面积8904.53㎡,总建筑面积5637m2。项目东侧为空地,****粮库用地,西侧为前郭****加工厂,北侧为耕地,最近居民区为北侧80m处散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座,1条玉米双产生产线1条、粳米生产线1条、成品库1间等其他生产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投产后,年产4000吨玉米面、9000吨玉米碴、12000吨粳米及其他副产品。项目总投资326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3%。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前郭****加工厂污水站处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原料装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稻谷加工及玉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原料装卸粉尘及加工粉尘合并通过一根18m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原料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进料坑封闭等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采取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并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外售用作饲料;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政府指定处置地点。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及消防水池等相关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