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公开
2026-07-09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万平方米轻奢艺术面板及智能防护材料和140万套LED装饰灯建设项目 | **市黄湾镇听潮**侧、仙侠路西侧 | **** | 拟于**市黄湾镇听潮**侧、仙侠路西侧新增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46779.19平方米,并购置混料系统、挤出生产线及组装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从事轻奢艺术面板及智能防护材料、LED装饰灯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万平方米轻奢艺术面板及智能防护材料和140万套LED装饰灯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拆包及投料粉尘、回用线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拉毛、砂光、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料入仓粉尘经过高效脉冲袋式单机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分片粉尘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造粒废气经过“水喷淋+除湿+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挤出及发泡废气、溶剂型覆膜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混料筛粉粉尘通过泄压口高效滤袋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水性覆膜废气、热熔胶覆膜废气、切割烟气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三、固废: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经**化等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合理布局,注意维护设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五、其他:企业需落实“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仓库及车间内禁止明火,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将机油、液压油、水性胶水、溶剂型覆膜胶密封存放于原料仓库内,储存于阴凉、通风处。此外,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加强员工日常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定期演练计划,加强演练;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在雨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厂区地面硬化,制定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