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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6〕481号 |
| 发布机构 | ****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7-09 |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蔡楔形绿地北界河(人民江支河-康意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申请延期的请示》(沪浦开集〔2026〕79号)收悉。
据文,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5年7月8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5〕573号),由于你单位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蔡楔形绿地北界河(人民江支河-康意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延至2027年7月7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5〕573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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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