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在上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悉心指导下,进一步加大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力度,对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县2025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自治区体彩公益金本部门上年结转结余136.972万元,2025年下达219.2502万元。2025年下达25.6407万元指标,支付25.6407万元,结余330.5815万元(其中204.2502万元结转至2026年)。
二、使用情况
(一)群众体育支付18.9183万元
1.场地设施建设
(1)支付2025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县**乡八联村双甲屯)5万元;
(2****体育馆跑道工程(一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费0.09万元;
(3****体育馆跑道工程-围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费0.09万元;
(4****体育馆购买防暴器材费用0.434万元。
2.健身器材捐赠
****社区健身路径采购安装费0.346801万元。
3.健身活动支持
(1)支付2024年第十七届**拔群杯篮球赛费用0.8973万元;
(2)支付2023年第十六届**拔群杯篮球赛费用2.624701万元;
(3)支付组队参加2025年“三湖杯”**和美乡村篮球赛**市选拔赛(**县)费用0.531879万元;
(4)支付参加2025年中越“县超”气排球赛(**市)费用0.44512万元;
(5)支付组队参加2023年“乡村**杯”气排球邀请赛费用0.6892万元;
(6)支付“健智体育杯”第八届******社区运动会**市**县级赛裁判费、广告制作费、奖金2.74万元;
(7)支付2025年**县“迎春杯”男子篮球赛承办服务费、奖金4.985万元;
(8)支付购买比赛专用双排三分球投篮车0.019992万元;
(9)2023年保障互助杯职工健康跑(走)比赛宣传板制作费用0.024307万元。
(二)青少年体育支付6.7224万元
支付2024年**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综合保障项目服务费用6.7224万元。
三、项目社会效益
2025年我县共完成乡镇村屯篮球场建设项目3个,健身器材采购项目3个,为农村居民安装37件体育健身器材,满足了群众就近健身的需求;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赛事 4次,举办县级赛事2次,承办自治区青少年赛事1次,推动我县篮球、气排球等运动发展,扩大**与其他县区竞技体育交流,丰富了我县群众业余文化体育生活;****体育馆、****中心场地设施,促进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四、规范和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
一是从严把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审批、筑牢资金使用合规防线,杜绝违规使用、滥用资金等问题,切实守住公益金使用底线。二是立足公益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前谋划、充分筹备,科学制定公益金使用工作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确保公益金使用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序开展、落地见效。三是持续完善体育彩票资金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及全流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彩票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四是严格落实公益金专项管理要求,科学统筹、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方向,精准对接民生体育公益需求。始终坚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心使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公益金等行为,最大化发挥公益金社会效益,切实惠及广大群众。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