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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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7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0: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9日我局拟对《****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热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756

传 真:0470-****262

通讯地址:**市**区奋斗镇**6街

邮 编:021008

项目名称

****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热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市**市和**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长距离供热管网长41.637km,其中:**区域内管网长18.509km(2条,管径DN1200mm)、**市区域内管网长23.128km(2条,管径DN1200mm);建设**市区一次供热管道长6.69km,其中:**管道长3.67km、改造管道长3.02km。项目总投资70013万元,环保投资1033万元,占总投资1.4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在限定临时占地范围内,严禁越界施工;占用基本草原、Ⅱ级公益林须先行办理临时征占用手续,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设苫盖等防护措施,用于生态恢复。严禁占用耕地及黑土地,临近耕地、黑土地设置围挡及警示标识,设置临时截排水沟,避免废水汇入。管线与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交叉段采用在河流底部顶管或上部跨越方式,禁止在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设堆料场、泥浆池等。开展环保宣传,禁止破坏植被、采挖野生植物、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对临时占地开展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工。运输车辆、散装物料、表土堆场遮盖苫布、洒水抑尘。土方分层开挖堆放,管线工程每3km设置一处表土堆场,完工后及时覆土回填。选用节能柴油发电机与优质柴油,加强对工程机械及汽车的维保,确保尾气达标排放;焊接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采用低挥发型沥青材料并控温,减少沥青烟产生。临近敏感点采取分段快速施工,避开午休、夜间及居民活动高峰;**内施工场地设置高于2m围挡;车辆途经敏感点限速,配套移动雾炮车,干燥、大风天气加大降尘频次。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废弃泥浆静置沉淀后****处理厂。季节性水坑处采用围堰方式施工,施工废水返回水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用于供暖管网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湿地公园附近施工时,采取严格生态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裸露土方及时回填压实,散装物料全覆盖苫盖;设置截排水沟,禁止将固废、施工废水、受污染雨水排入湿地公园;施工裸露土方及时回填压实,散装物料全覆盖苫盖。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治理措施,错开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标准》(GB 12523—2025)。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或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弃土、建筑垃圾、泥饼、废气焊条、焊渣等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施工底泥就地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有关单位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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