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患者眼视光诊疗服务需求,提升医院医疗配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眼科的学科建设,现就医院配镜服务场地租赁**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场地对外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2号楼3楼。
3.底价:47377.00元/年。
4.服务期:3年(租金及合同采用一年一签一付,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租金)。
5.出租用途:主要服务内容为验光配镜服务、框架眼镜销售、角膜塑形镜销售(硬性与软性塑形镜)、眼镜相关产品销售(非药品)。****医院已有的经营项目,****医院禁止经营的产品。(所经营具体品类范围、****医院确认同意后实施)。
6.特别声明:此次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出租标的物内部全部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均不在租赁范围内。
二、承租人资质条件
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要求直接承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有效的眼科专科资质证明与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要求承租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4.要求承租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要求承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要求承租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医院确认。
三、承租人服务条件
(一)服务要求
1.须提供框架眼镜(含功能性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验配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太阳镜等各类眼镜验配服务,满足各类群体配镜需求。
2.具备****小学生视力筛查体检、协助开展斜弱视康复训练、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宣教,对来院就诊视光患者能够建立规范的屈光发育档案。
3.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质保服务,及时处理镜片破损、镜架变形等问题。因人员服务、产品质量等引发的投诉、纠纷或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4.且满足如下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二)人员要求
(三)设备要求
四、项目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20时00分。标书代写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
3.响应文件填写要求;须根据公告要求完整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评审依据,响应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标书代写
4.相应文件传送至邮箱:****@126.com。
5.项目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99****5201。
6.监督人:欧阳老师。
7.联系电话:181****6497。
8.具体相应文件请扫下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