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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2 | 总价:576300(元) | **** | **壮族自治区**市**容州镇**村绕城公**侧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1 | **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A分标)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B分标) | **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B分标) | **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B分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储备冻猪肉正常在库储备量最低必须保证在储备任务的70%以上(30%用于轮库),轮空期不能超过15天(轮空期从冻猪肉出库之日数起,重新购买入库时间止),储备冻猪肉必须保证在保质期(最佳日期)范围内,冻猪肉库存按6个月最长不超12个月的期限轮换更新一次,并且符合市场肉类有关标准。 | 服务期限 1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其间,如政府市场调控需要调整储备期限和储备计划的,以政府确定的为准,调整时按储备量的比例增减) | 中标供应商承储的冻猪肉(包括国产冻猪肉和进口冻猪肉)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安全标准。冻猪肉可来源于进口猪肉或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资格的加工企业(母猪肉不得入储),储备冻猪肉入库时的生产日期须在30天以内。储备冻猪肉品具备现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资质条件,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分割鲜、冻猪瘦肉》行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达丽,杨朝华(第1、2分标采购人代表),庞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A分标/B分标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桂价费〔2011〕55 号文的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A分标)代理费收费金额13800.00元;**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采购(B分标)代理费收费金额860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玉东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75-****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39号
联系方式:0775-****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朝滨
电 话:0775-****89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