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9 09: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22
通讯地址:**市**县宝林路1号****
邮 编:02525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 总投资为69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8.16%。本项目拟**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设计总库容8.00万m3。同步配套建设厂区围墙、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井等附属工程;**管理用房30平方米,**化利用车间300平方米;购置**化利用设备1套,并完善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内蒙****工业园区内 |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局 | **青杉****公司 | 施工期: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如:散装物料苫盖、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土方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垃圾主要有弃土、废弃建材等,要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应运至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和运输物料车辆要选用合格油品。 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废气为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分选破碎产尘及填埋扬尘。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堆存粉尘及填埋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经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处理,卸车平台设有1.8m高防风抑尘网,产品库设有封闭车间。 分选破碎产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末端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渗沥液依托项目南****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不外排。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装载机、推土机、破碎设备、压实机、洒水车等,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动力设备。对各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厂界噪声超标。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布袋、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在厂区垃圾桶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布袋在厂区内不暂存,更换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于填埋区进行填埋。 5、生态 运营期间加强填埋库区周边绿化;当填埋作业单元达到设计标高后进行局部封场作业,选择当地适当的物种进行绿化,随着填埋作业的逐步完成,周边的生态环境逐步恢复。 6、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填埋区铺设0.3m厚的粘土层,要求粘土的渗透系数小于10-7cm/s,收集池池体及四壁采用一般防渗措施,办公生活区、进场道路、卸料平台等采取硬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