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全市道路挖占审批管理,强化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全省**交管部门道路挖占审批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决定自2026年7月8日起,全面启用涉路施工占道线上审批系统,实现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7月8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涉路施工占道审批事项,统一通过“一路多方”实战指挥平台线上办理,****管理部门不再受理线下纸质申请材料。2026年7月7日前已受理的线下申请,仍按原流程办结。
二、办理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涉路施工活动、影响交通安全的,均须通过线上系统申报办理,按道路类型与影响范围实行分级审批。
三、办理渠道
涉路施工单位可通过手机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线上注册后提交申请:
手机端:
https://61.****.151:9080/dlsg-h5/#/
电脑端:
https://61.****.151:9080/dlsg/#/login?redirect=%2Findex
四、办理流程
1.账号注册:施工单位进入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信息等内容,提交注册申请,经属地**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申报权限。
2.申请提交:施工单位原则上应提前15日提交施工申请。登录系统后选择对应道路类型(城镇道路/高速公路),如实填报项目信息、施工点位、起止时间、围挡面积、工程概况等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项目施工方案
﹒围挡区及周边交通组织方案
﹒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
﹒交通安全与缓堵保畅承诺书
﹒规模较大、交通影响突出的项目需同步上传专家论证意见
3.线上审核:****支队、大队、中队三级权限实行线上流转审批,支持逐级上报与层级下派。
4.结果获取: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可在线下载《施工作业申请报备表》等办结文书,作为施工合规凭证,施工期间须留存电子或纸质版本以备核查。审批不予通过的,系统同步告知具体理由。
5.延期办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10个工作日前线上提交延期申请;施工工期不足10个工作日的,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每条申请仅可办理一次延期,延期天数不得超过原批准工期的二分之一。
五、不予审批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路施工申请不予批准:
1.交通影响较大且施工工艺有调整空间但未优化,无法降低交通影响的;
2.申请单位已被列入占道施工失信名单,尚未完成整改的;
3.申请材料严重缺失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且拒不补正的;
4.施工防护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
5.专家论证未通过或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落实的。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施工围挡设置、交通组织、安全防护设施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国家标准要求。
2.审批通过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3日在市级媒体发布施工通告;道路封闭对通行影响较大的,应在施工实施前5日向社会公告。需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障车辆和行人通行。
3.因道路突发病害、应急抢险等紧急情况需立即施工的,可先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同步向辖区**交管部门报备,24小时内补办线上审批手续。
4.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范围、时间、交通组织方案作业,严禁超范围占道、超期施工、围而不建,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交通疏导人员,自觉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须及时恢复道路通行条件,清除施工遗留障碍物,经**交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完全撤离。
七、咨询方式
各施工单位在账号注册、系统操作、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大队咨询,也可向********大队反馈。
请广大涉路施工单位提前熟悉线上办理流程,及时完成账号注册与申报材料准备,共同维护全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与通行秩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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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