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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星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省眉****公司砖瓦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28-****8161
附件:**省眉****公司砖瓦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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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