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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3MA2EDF7Q2Y | 建设单位法人:席晓丹 |
| 马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金义新区****侧、王浬源路以西(**省**市**区孝顺镇**路1717号) |
| ****年产11万套家居智控平台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金义新区****侧、王浬源路以西(**省**市**区孝顺镇**路1717号) |
| 经度:119.827211 纬度: 29.1865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4 |
| **环备〔2025〕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5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3MA2EDF7Q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5-11-14 |
| 2025-1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15 |
| 2026-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793.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1万套家居智控平台(智能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1万套家居智控平台(智能门)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技改项目生产工艺不变,产能不变,增加一条喷漆线和一台转印机,智能门覆膜工序减少2.2万樘门的产能,喷漆工序增加1.2万樘门的产能,转印工序增加1万樘门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技改项目产能不变,仅针对喷漆线及转印工序,智能门覆膜工序减少2.2万樘门的产能,喷漆工序增加1.2万樘门的产能,转印工序增加1万樘门的产能,剩余8.8万樘门的生产均不再进行覆膜工艺。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喷漆及喷漆烘干废气经现有“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废水:厂区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至雨水管网;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和洗纸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东**。 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危险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抹布、废油桶、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应满足《**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一般废包装物、废转印纸按照《**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废水:厂区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至雨水管网;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和洗纸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污东**。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转印机、喷漆线、风机等,生产设备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颚破、振动筛等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包装废物、废转印纸、危险包装废物、废机油、废抹布、废油桶、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 一般包装废物、废转印纸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收集后外卖,1#一般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东侧,2#一般固废堆场位于2#、3#厂房过道内,面积约50m2,地面已做好硬化,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废抹布未进行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后无法区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处置。危废仓库位于2#、3#厂房间过道,占地面积约25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且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DA010排气筒高度增加, 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②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③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安全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及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④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设置规范的化学品仓库,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⑤加强风险原料的运输、贮存、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排查,注重安全生产,预防风险原料的泄露、火灾等风险事故。⑥减少化学品的暂存量,加强流通,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强度,减少事故影响。液体化学品下方设有防渗漏托盘,防止泄漏至地面。⑦加强巡视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建立环境安全风险源管理台账。⑧结合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企业须与主体工程一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评审,定期与周边单位、居民进行应急联动演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对工艺、设备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②分区防控措施:企业应对项目场地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发生事故需及时将洒落、泄漏和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以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一般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东侧,2#一般固废堆场位于2#、3#厂房过道内,面积约50m2,地面已做好硬化,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2)危废仓库位于2#、3#厂房间过道,占地面积约25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且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3)厂区内危废运输均采用桶装输送,防止危废散落、泄露。企业已做好应急处置方案,企****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危废仓库地面采用托盘做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在厂区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持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②过程防控:企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防渗要求,均已做好防渗分区划分。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94 | 0.237 | 0 | 0 | 0.194 | 0.194 | |
| 0 | 0.01 | 0.023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3 | 0.115 | 0 | 0 | 0.113 | 0.113 | / |
| 0 | 0.332 | 0.678 | 0 | 0 | 0.332 | 0.3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652 | 1.564 | 0 | 0 | 0.652 | 0.652 | / |
| 1 | 气浮+混凝沉淀 | 废水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气浮+混凝沉淀)达标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纳入东**。 | 监测日,项目生产废水标排口中pH值范围为8.3~8.7、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428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41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1.72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5.64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0.19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
|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 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文件要求 | 喷漆、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监测日,项目喷漆、喷漆烘干废气吸附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2.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82mg/m3、臭气浓度最高值为112(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7mg/m3、烟气黑度<1级,均符合《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文件要求。 监测日,项目喷漆、喷漆烘干废气脱附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053mg/m3、臭气浓度最高值为151(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管道收集 | 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中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1415-2025)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 监测日,项目锅炉燃天然气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2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转印机、喷漆线、风机等,生产设备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颚破、振动筛等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监测日,厂界南、西、北侧昼间等效声级为57~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 1 | 水性漆、胶水仓库、油墨仓库、喷漆房、打印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 | ①源头控制: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持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 ②过程防控:企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防渗要求,均已做好防渗分区划分。 |
| 1 | 危险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抹布、废油桶、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应满足《**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一般废包装物、废转印纸按照《**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 |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包装废物、废转印纸、危险包装废物、废机油、废抹布、废油桶、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 一般包装废物、废转印纸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收集后外卖,1#一般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东侧,2#一般固废堆场位于2#、3#厂房过道内,面积约50m2,地面已做好硬化,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废抹布未进行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后无法区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处置。危废仓库位于2#、3#厂房间过道,占地面积约25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且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1 | ①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②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③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安全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及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④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设置规范的化学品仓库,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⑤加强风险原料的运输、贮存、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排查,注重安全生产,预防风险原料的泄露、火灾等风险事故。 ⑥减少化学品的暂存量,加强流通,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强度,减少事故影响。液体化学品下方设有防渗漏托盘,防止泄漏至地面。 ⑦加强巡视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建立环境安全风险源管理台账。 ⑧结合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企业须与主体工程一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评审,定期与周边单位、居民进行应急联动演练。 | (1)#一般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东侧,2#一般固废堆场位于2#、3#厂房过道内,面积约50m2,地面已做好硬化,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废仓库位于2#、3#厂房间过道,占地面积约25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且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3)厂区内危废运输均采用桶装输送,防止危废散落、泄露。企业已做好应急处置方案,企****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危废仓库地面采用托盘做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在厂区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 |
| 生产厂房、办公楼、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固废仓库、噪声治理、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厂房、办公楼、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固废仓库、噪声治理、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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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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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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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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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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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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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