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彤**县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国彤**县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市 ** | **** | ******公司 | 该项目拟于**县端氏镇境建设国彤**县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6个光伏方阵,1台100MVA变压器及附属配套设施(在一期工程升压站预留区建设),**道路7650m,改扩建道路16520m,127基铁塔及4回35kV集电线路等。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作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使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在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标牌,禁止使用冒黑烟、超标排放及高排放机械设备。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布置远离河道,加强管理,避免施工废水、固体废物进入河道;施工临建区周围建设围挡,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配套建设洗车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租住于附近村庄,施工营地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采用**对光伏组件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用于光伏场内植被灌溉。升****园区****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求事先公告施工状况,征得周围居民的谅解;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从噪声的源头上控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尽量将挖土等强噪声作业施工安排在昼间进行,尽量远离村庄。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划好的路线行驶,路过村庄时应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尽量避免午休时段及夜间运输。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升压站设备噪声,升压站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铅蓄电池,其中主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利用一期规划的升压站内1座60m3事故油池贮存,箱式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分别设置3m3事故油池贮存,检修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废油桶收集后在一期规划的升压站内31.4m2的危废贮存库贮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检修道路区生态防治及恢复措施,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检修道路区采取分区治理措施,采用水土流失防范施工方法,施工结束后采取生态环境维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电磁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做好日常巡查和保养工作;做好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 |